索佐門(Sozomen) 教會史

Sozomen church history (324-440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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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第22章 塞琉西亞會議


第22章 — 塞琉西亞會議


大約在同一時期,東方主教們在伊索利亞的塞琉西亞城聚集,[1]


人數約一百六十人。這是在優西比烏和希帕提烏擔任執政官期間。利奧納斯(Leonas),一位在宮廷中擔任顯赫軍職的官員,奉君士坦提烏斯之命出席這次會議,以便在祂面前進行教義的認信。該省的軍事總督勞里修斯(Lauricius)也出席,負責準備一切必要事務;因為皇帝的信函已命令祂提供這項服務。


在這次會議的第一次會議上,有幾位主教缺席,其中包括斯基托波利斯主教帕特羅菲勒斯(Patrophilus)、君士坦丁堡主教馬其頓尼烏斯(Macedonius)和安卡拉主教巴西流(Basil)。他們以各種藉口為自己的缺席辯護。帕特羅菲勒斯以眼睛不適為由,馬其頓尼烏斯則稱病;但人們懷疑他們是因害怕會受到各種指控而缺席。由於其他主教拒絕在他們缺席的情況下開始調查爭議點,利奧納斯命令他們立即著手審查已引起爭議的問題。因此,一些人認為有必要從教義議題的討論開始,而另一些人則堅持認為應首先調查那些受到指控的人的行為,例如耶路撒冷主教西里爾(Cyril)、塞巴斯特主教尤斯塔修斯(Eustathius)等人。皇帝信函的模糊性,有時規定一種做法,有時又規定另一種做法,導致了這場爭論。由此產生的爭執變得如此激烈,以至於他們之間的所有團結都被破壞了,他們分裂成兩派。然而,那些希望從教義審查開始的建議佔了上風。


當他們著手調查術語時,一些人希望拒絕使用「本質」(substance)一詞,並援引不久前由馬可(Mark)[2] 在錫爾米烏姆(Sirmium)編纂並被宮廷主教們(其中包括安卡拉主教巴西流[3])所接受的信仰綱領的權威。許多其他人則渴望採納在安提阿教會獻堂時制定的信仰綱領。屬於前一派的有優多克修斯(Eudoxius)、阿卡修斯(Acacius)、帕特羅菲勒斯、亞歷山大主教喬治(George)、推羅主教烏拉尼烏斯(Uranius)以及其他三十二位主教。後一派則由敘利亞老底嘉主教喬治、基濟庫斯主教埃琉修斯(Eleusius)、帕夫拉戈尼亞龐培城主教索弗羅尼烏斯(Sophronius)支持;大多數人同意這一派。人們懷疑,而且有理由懷疑,阿卡修斯及其黨羽缺席是因為他們的觀點與上述主教們的觀點不同,也因為他們希望逃避對某些針對他們的指控的調查;因為,儘管他們之前曾書面承認君士坦丁堡主教馬其頓尼烏斯,神的兒子在各方面都與父相似,並且是同一本質,但現在他們完全迴避了他們以前的聲明。


經過長時間的爭論和辯駁,大數主教西爾瓦努斯(Silvanus)以響亮而果斷的語氣宣稱,不應引入任何新的信仰綱領,而應只採納在安提阿批准的綱領,並且只有這個綱領才應佔上風。由於這個提議與阿卡修斯的追隨者相悖,他們便退出了,而其他主教則宣讀了安提阿的綱領。第二天,這些主教在教堂裡聚集,關上門,私下確認了這個綱領。阿卡修斯譴責了這一做法,並私下向利奧納斯和勞里修斯提交了祂所倡導的綱領。三天後,同樣的主教們再次聚集,馬其頓尼烏斯和巴西流也加入了,他們之前曾缺席。阿卡修斯及其黨羽宣稱,除非那些被罷免和被指控的人離開會議,否則他們將不參與會議的議事。祂的要求得到了滿足;因為對立派的主教們決心不讓祂有任何藉口解散會議,這顯然是祂的目的,以阻止即將到來的對埃提烏斯(Aëtius)異端的審查,以及對祂自己和祂的黨羽的指控。


當所有成員都聚集時,利奧納斯聲明祂持有一份由阿卡修斯黨羽提交的文件;那是他們的信仰綱領,附有引言。其他主教對此一無所知;因為利奧納斯與阿卡修斯持相同觀點,祂樂意將此事保密。當這份文件[4]被宣讀時,整個會議一片騷亂;因為其中一些聲明指出,儘管皇帝禁止在信仰綱領中引入任何聖經中沒有的術語,但被罷免的主教們,以及其他非法按立的主教們,從各省被帶到會議,導致會議陷入混亂,一些成員受到侮辱,另一些人則被阻止發言。文件中還補充說,阿卡修斯及其黨羽並不拒絕在安提阿編纂的綱領,儘管那些在該城聚集的人制定它是為了應對當時剛剛出現的困難;但是,由於「同本質」(consubstantial)和「相似本質」(of similar substance)這些術語使一些人感到困擾,而且,由於最近有人聲稱神的兒子與父不同質,因此,有必要拒絕「同本質」和「相似本質」這些聖經中沒有的術語,譴責「不同質」這個術語,並清楚地認信神的兒子與父相似;因為祂,正如使徒保羅在某處所說,「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這些引言之後是一個綱領,它既不符合尼西亞的綱領,也不符合安提阿的綱領,而且措辭巧妙,使得亞流(Arius)和埃提烏斯的追隨者如果這樣陳述他們的信仰,就不會顯得有錯。在這個綱領中,尼西亞會議用來譴責亞流主義的詞語被省略了,安提阿會議關於神的兒子神性不變性,以及祂是父的本質、旨意、能力和榮耀的不變之像的聲明也被默不作聲地略過了,只是簡單地表達了對父、對神的兒子和對聖靈的信仰;在對一些從未參與任何教義爭論的個人施加了一些粗俗的稱謂之後,所有持有與此綱領所闡述的觀點不同的人都被宣佈為天主教教會的異己。這就是利奧納斯提交的文件內容,它由阿卡修斯和那些採納祂觀點的人簽署。


宣讀完畢後,帕夫拉戈尼亞主教索弗羅尼烏斯喊道:「如果我們每天都將個人的意見作為信仰的陳述來接受,我們將無法精確地達到真理。」阿卡修斯反駁說,編纂新的綱領並非被禁止,因為尼西亞的綱領曾被多次修改,埃琉修斯則回應如下:「但會議現在召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學習已知的事物,也不是為了接受任何其他綱領,而是為了接受那些在安提阿聚集的人已經批准的綱領;而且,無論生或死,我們都將堅持這個綱領。」爭論轉向這個方向後,他們又進行了另一項調查,詢問阿卡修斯的黨羽,他們認為神的兒子在哪方面與父相似。他們回答說,神的兒子只在旨意上相似,而不在本質上相似,其他人則堅持祂在本質上相似,並以阿卡修斯以前寫的一部著作證明祂曾經持他們的觀點。阿卡修斯回答說,祂不應根據自己的著作來判斷;爭論激烈地持續了一段時間,基濟庫斯主教埃琉修斯發言如下:「馬可或巴西流是否在任何方面有過失,他們或阿卡修斯的追隨者是否對彼此有任何指控,這對會議來說都無關緊要;會議的職責也不是審查他們的綱領是否值得稱讚;只要維持已經在安提阿由九十七位長老確認的綱領就足夠了;如果有人想引入任何其中沒有包含的教義,祂就應該被視為宗教和教會的異己。」那些與祂觀點相同的人鼓掌贊同祂的發言;然後會議就散會了。


第二天,阿卡修斯和喬治的黨羽拒絕出席會議;利奧納斯,此時已公開宣稱與他們觀點相同,也拒絕出席,儘管受到所有懇求。那些被派去請求祂出席的人在祂家中找到了阿卡修斯的黨羽;祂以會議中存在太多不和為由拒絕了他們的邀請,並聲稱皇帝只命令祂在成員意見一致的情況下出席會議。許多時間就這樣被消耗掉了;其他主教們頻繁地請求阿卡修斯的黨羽出席會議;但他們有時要求在利奧納斯家中舉行特別會議,有時則聲稱他們受皇帝委託審判那些被指控的人;因為他們不接受其他主教採納的信條,也不為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辯護;他們也不審查西里爾的案件,他們曾罷免了西里爾;也沒有人強迫他們這樣做。然而,會議最終罷免了亞歷山大主教喬治、凱撒利亞主教阿卡修斯、推羅主教烏拉尼烏斯、斯基托波利斯主教帕特羅菲勒斯和安提阿主教優多克修斯,以及其他幾位主教。許多人也被逐出教會,直到他們能洗清被指控的罪行。會議的記錄以書面形式傳達給每位神職人員的教區。安提阿長老亞德里安(Adrian)[5]被按立為該教會的主教,接替優多克修斯;但阿卡修斯的黨羽逮捕了祂,並將祂交給利奧納斯和勞里修斯。他們將祂交由士兵看管,但後來將祂流放。


我們現在簡要地敘述了塞琉西亞會議的結束。那些希望獲得更詳細信息的人必須在會議記錄中尋找[6],這些記錄已由隨行的速記員抄錄。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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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索佐門在結尾處提及了會議的原始記錄,而蘇格拉底(Soc.)第二卷第三十九章則提及了薩比努斯(Sabinus)的彙編。薩比努斯可能報告了確切的原始記錄。亞他那修(Athan.)《論會議》(de Synodis),第十二、十三章;希拉流(Hil.)《反君士坦提烏斯》(contra Constantium),第十二章;菲洛斯托爾吉烏斯(Philost.)第四卷第十一章;蘇爾皮修斯·塞維魯(Sulp. Sev.)《聖史》(H. S.),第二卷第四十二章。參見提奧多雷特(Theodoret),《教會史》(H. E.),第二卷第二十六章;亞他那修,《論會議》,第二十九章。


[2] 索佐門在此處指出了錫爾米烏姆第一份綱領的作者。蘇格拉底在第二卷第三十章中也提到了。


[3] 見上文,第十六章。


[4] 蘇格拉底在第二卷第四十章中給出了。


[5] 誤寫為安尼亞努斯(Annianus),見第二十四章。


[6] 蘇格拉底建議渴望閱讀的讀者查閱薩比努斯的彙編,第二卷第三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