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 第3章 約維安(Jovian)的統治;他頒布並實施了許多法律
第3章 — 約維安(Jovian)的統治;他頒布並實施了許多法律。
在尤利安(Julian)去世後,帝國的統治權經由軍隊一致同意,授予了約維安[1]。
當軍隊準備擁立他為皇帝時,他宣稱自己是基督徒,拒絕了主權,也不願接受帝國的象徵;但當士兵們發現他拒絕的原因時,他們大聲宣稱自己也是基督徒。
尤利安的策略所造成的危險和混亂局面,以及軍隊在敵國因飢荒所受的苦難,迫使約維安與波斯人締結和約,並割讓了一些曾是羅馬附庸的領土給他們。他從經驗中得知,前任皇帝的不敬虔激怒了神,並引發了公共災難,於是立即致函各省總督,指示百姓應無懼地聚集在教會中,恭敬地事奉神,並接受基督教信仰作為唯一真宗教。他恢復了君士坦丁(Constantine)及其兒子們曾授予教會、聖職人員、寡婦和貞女的豁免權和所有為宗教利益與榮譽而設的捐贈,這些權利後來被尤利安撤銷。他命令當時的禁衛軍長官塞孔杜斯(Secundus)[2],將與任何聖潔貞女結婚,甚至以不潔的慾望看待她們並將她們劫走,定為死罪。
他頒布這項法律[3]是為了應對尤利安統治期間盛行的邪惡;因為許多人從聖潔貞女中娶妻,或以武力或詭計徹底敗壞她們;從而導致了對可恥情慾的放縱而免受懲罰,這種情況總是在宗教被濫用時發生。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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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索克拉底(Soc.)iii. 22;魯菲努斯(Ruf.)《教會史》(H. E.)ii. 1;菲洛斯托爾吉烏斯(Philost.)viii. 1, 5。參見提奧多雷特(Theodoret)iv. 1, 2, 4;尤特羅皮烏斯(Eutrop.)《羅馬史綱》(Brev. hist. rom.)x. 17, 18;佐西姆斯(Zos.)iii. 30–35;阿米阿努斯·馬爾切利努斯(Am. Marcel.)xxv. 5. 4–10。
[2] 這位是薩盧斯提烏斯(Sallustius),東方禁衛軍長官,名為塞孔杜斯。
[3] 約維安的這項法令載於《狄奧多西法典》(Cod. Theod.)ix. 25;關於劫持或與聖潔貞女或寡婦結婚,2。